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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礼法延祚二年(公元1039年)五月,元昊按照唐宋典式制定朝仪,规定正朔朝贺,六日常参,九日起居。无论朝贺、常参还是起居,均由党项人任职的宰相押班,其余文武大臣依序列朝,“谒舞蹈,行三拜礼”,“有执笏不端、行立不正、趋拜失仪者,并罚”。 党项族从唐、五代以来,选拔官吏没有一套固定的方法,元昊称帝后,建立蕃学,开始实行以科目取士的科举制度,改变了过去官属由世族相传或幕府迁擢的旧制。蕃学的建立和科举制度的实行,对于抑制豪强贵族势力的扩大、提高党项族地主阶级的文化水准和巩固西夏的封建政权,都具有积极的意义。 九月,元昊以中书省不能统理日常事务,又在中央政府机构中增设尚书省,置尚书令,“考百官庶府之事”,进行汇总处理。同时,改宋制二十四司为十六司,隶属尚书省,分理六曹事务。从此西夏的官僚体制逐渐完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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