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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川市兴庆区满春三期安置区A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
1. 招标条件 银川市兴庆区满春三期安置区A区建设工程由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,招标人为宁夏石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,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。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,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。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 2.项目概况 2.1项目概况:银川市兴庆区满春三期安置区A区建设工程,总建筑面积为46894.7平米,分别为4#楼,6层,6186.8平米;5#楼,6层,3679.2平米;6#楼,6层,3783平米;7#楼,6层,4432.8平米;8#楼,6层,3679.2平米;9#楼,6层,3699平米;10#楼,6层,5077.3平米;11#楼,6层,3581.4平米;12#楼,6层,3932.6平米;13#楼,6层,4910.8平米;14#楼,6层,3932.6平米。 2.2招标内容: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内容,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。 3.投标人资格要求 3.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(含二级)以上资质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。 3.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 4.招标文件的获取 4.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11年7月15日至 2011年7月21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8:30时至12时,下午13:00时至17:3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 在银川有形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持单位介绍信、法人授权委托书(以上资料报名时均携带并留存原件)、被委托人身份证,营业执照副本、资质证书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信用手册、建造师执业证和注册证、外地企业进宁分公司备案登记证及承担类似工程的相关业绩资料等(以上证照报名时均携带并留存复印件,复印件上加盖公章)进行报名。证件不齐或业绩资料不符合要求的,报名时不予受理。 4.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,售后不退。 5.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。 6.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:银川有形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(银川市文化东街 241号) 联系人:韩璐 联系电话: 0951-6082857(银川有形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处)招标代理机构: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:张鍇、梁学清 电话:0951-5677943 传真:0951-5677743 电子邮件: nxhc2099@163.com
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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